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学字〔2024〕83号)和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安排,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,现制定中丹学院优秀学生选拔办法:
一、评选项目
本办法适用于中丹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及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的选拔。
二、评选范围
学籍在中丹学院的全体中方在读博士研究生、高年级中方硕士研究生(含2025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)。参评学年的一半或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“三好学生”的基本条件为:
1.热爱祖国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学风端正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成绩优良;
3.友爱互助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
4.明礼修身,勤俭节约,热爱生活,积极向上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条件为:
1.符合“三好学生”的基本条件;
2.积极为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;
3.工作能力较强,业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拥护。
(三)“三好学生标兵”的评选条件为:
1.符合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基本要求;
2.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;
3.在思想品德、人格修养等方面,得到公认好评。
(四)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为:
1.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;
2.2024-2025学年之前至少一次获得过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三好学生标兵”荣誉称号;
3.无不合格课程记录,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;
4.在校期间,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(校级及以上)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;
5.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获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自动获评当年度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四、名额分配
根据学校规定,按照各项目在学人数测定各类优秀学生评选名额,如测算名额出现非整数时,取整数部分。
五、评选组织
各项目成立由PC/HEP、班主任、学生代表组成的初审小组,审核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,对候选者进行投票排序,按照票数高低形成推荐汇总名单,供评审小组参考。PC/HEP及班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初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并监督评优工作的进行情况。
根据学校要求,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、教育干部、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,负责评选审核和报送学校,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评选工作要坚持“公平公正、民主评议”原则,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、公开透明,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。
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。
六、材料申报
符合条件的学生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,包括申报表(附件1),汇总表(附件3)和佐证材料。申报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同学另需提交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审批表(附件2)。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文件夹:“2024高年级评优+项目名称+姓名+年级博/硕+申报类别”(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,包括申报表、汇总表及佐证材料)。
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:
1.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》(附件1);
2.《中国科学院大学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审批表》(附件2);
3.《2024-2025学年优秀学生初选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3);
4.下列材料,命名为“佐证材料”:
(1) 在学期间成绩单;
(2) 获奖证书扫描件;
(3) 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(含摘要)、专利证明书,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。
(4)学生干部、科技文体、社会活动方面的佐证材料。
以上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17:30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:
以上评审事宜如有疑问,请与中丹学院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方式:010-69672986
E-mail:wangguanlin@ucas.ac.cn
附件:
1.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
2.中国科学院大学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审批表
3.2024-2025学年优秀学生各项目初选名单汇总表
中丹学院
2025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