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丹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  • 张晴
  • 2026-09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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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    中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学字〔2024〕85号)和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执行。

    评选基本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国科大及所在培养单位各项规章制度;
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、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,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
6、学籍所在单位为中丹学院。

7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:

(1)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培养单位纪律处分者;

(2)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,在各种实验、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;

(3)参评学年因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被学院通报两次及以上的;

(4)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。

8、评审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;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,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;由于因私出国留学、疾病、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,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
9、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。

二、院系推荐名额

博士研究生2人,硕士研究生7人 

三、系统数据提交

  1、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(http://sep.ucas.ac.cn/),选择“奖助系统”,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,校对本人信息,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,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。

  2、学生提交申请后,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(http://sep.ucas.ac.cn/),选择“奖助系统”,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,点击“审核申请”,填写推荐意见后,点击同意推荐。

四、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

   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实行学生自愿申报、学院与学校两级审定的制度,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个人申请

   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,请于2026927日14:00前,将《中丹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申请表》(附件1)和相关证明材料打包,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:zdxg@ucas.ac.cn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/硕士+姓名+国奖申请)。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的同学视为放弃。

  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(如有):

1、在学期间成绩单;

2、在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材料;

3、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(论文、专著、专利等首页,或接收函等);

4、在学期间参加公共服务、助教等情况证明,以及申请表内其他项目的材料证明等。

    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后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,且以中丹学院学生身份开展或取得。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。

2、材料初审

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要求参评成绩、事迹和成果真实准确。

3、培养单位初评

    评审统一采用答辩形式,每位申请人围绕个人申报事迹请提前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。汇报须由申请者本人作报告,并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。评审委员会按照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无记名投票,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学院的“国家奖学金”推荐名单。最终推荐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。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4、学校审定

    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审定,审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评审结果报教育部备案。

    以上事宜,如有疑问,请与徐老师联系。

    邮箱:xurong@ucas.ac.cn

    电话:010-69672987

 

附件1.中丹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申请表

中丹学院

2026年9月22日